学生各班: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促进其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专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浙江财经大学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面向全日制浙江财经大学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本科生和研一、研二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情况
共设8个名额,每人2500元。其中本科生4人,硕士4人,如名额用不满可以相互调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师生反映良好;
3.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至少达到前40%。
4.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成绩显著(具体参考最新浙江财经大学《学科竞赛级别认定表》和《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级别认定表》);
5.事业驱动力强,认同中汇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6.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一)申请(11月底-12月初)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并在12月7日前15:00前将书面和电子稿分别报送。
本科生:word版(附件1)书面稿于截止日期前送至1号学院楼427办公室苗老师处。附件1的电子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
czswpjpy@163.com
研究生:word版(附件1)书面稿于截止日期前送至1号学院楼422办公室李老师处。附件1的电子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
czswpjpy@163.com
(二)审核及公示(12月底)
召开“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获得者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五、其他优惠
1.“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对“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获得者下发表彰文件,颁发相关证书。
2.“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获得者,如有意向,将会被优先安排中汇实习事宜,毕业时择业中汇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六、其他
凡发现弄虚作假、欺诈组织等行为,凡调查属实的,“中汇税务公益教育基金”评审委员将撤其称号,追回当年奖助学金,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致电0571-87557381王老师咨询。
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