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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论文写作安排的通知

2015-10-23 14:07:36

各系、学院2016届学生各班(含税务双专业):  

为使毕业论文工作更规范、更高效,实现无纸化办公,学校引入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现将我院2016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bylw.zufe.edu.cn/  

学生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双专的学生用户名、密码是学号前加S),教师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工号。(首次使用需要完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激活账号,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二、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2.学院有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备选题目(或参考方向),具体参见附件。毕业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  

三、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在系统内完成开题报告(可以直接在系统内撰写,也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系统),教师在系统内对报告进行批改审阅。未完成开题报告的,教师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见《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学院将统一组织开题,时间可参考“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开题结束后,学生需将开题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论文指导老师。  

四、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在10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必须按《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规定撰写,并将论文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系统。论文撰写可参照优秀毕业论文的写法。详见图书馆网站-财苑文库(网址: http://172.22.8.163)-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或者论文系统(以账号登录后显示优秀论文)。  

   撰写规范按照2010年新修订的《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试行)》执行。毕业论文规范详见论文系统首页--管理规定处下载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五、论文指导及二级评阅  

1.论文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及时进入系统查看学生已提交的论文,进行评阅工作并在系统内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评语要客观公正,既要完整,同时有针对性。  

六、论文查重及答辩  

1.答辩时,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2指导教师评阅不合格、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查重不合格重复率 ≥ 30%)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3.论文评阅不合格以及查重不合格的学生,进入延期答辩,其论文经过修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延期答辩在6月初完成。首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同时进行,不再另行安排时间。  

 

七、论文写作进程安排  

1、2015年10月26日下午,2016级(含税务双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动员;  

2、2015年1125日前,确定选题;  

3、2015年12月9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开题工作(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并确定在系统内已获得指导老师同意进入开题答辩)  

4、2015年12月142015年1225日,学院组织开题答辩  

5、2016年3月31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在系统内完成相关工作,并确认系统内已获得老师认可  

6、2016年4月3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学生将符合要求的论文定稿和查重结果交予指导老师,并确保获得老师认可被同意进入毕业答辩(注意:在系统内提交论文定稿的同时,将查重报告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进系统,没有查重报告的将不可进入答辩环节);  

8、2016年5月14日前,学院将从每个专业中抽取1015份进行二次查重;  

9、2016年5月中旬,论文答辩,答辩及最终成绩评定。  

10、2016年6月初,完成论文延期或二次答辩工作。                                  

 

八、论文的存档

从系统中导出存档

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将统一从系统

 

                                      20151022日星期四  

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将统一

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将统一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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