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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汉语口语竞赛的通知

2015-04-09 14:21:30

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语委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的通知》精神,为提升大学生的汉语口语表达能力,提高大学生的语言文学素养,选拔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汉语口语参赛选手,特举办校第三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考查大学生对中华经典诗文的阅读理解能力、艺术鉴赏能力,以及对中华文化的了解程度,对话题的分析理解能力,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协办单位:浙财之声校广播台

三、竞赛时间

初赛(海选)时间:2015年4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决赛时间:2015年5月5日 下午1:30-4:30

四、竞赛地点

初赛地点:人文学院报告厅(7号楼112)

决赛地点:人文学院报告厅(7号楼112)

五、竞赛内容与形式

竞赛分为初赛(海选)、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海选)由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请每位选手自备篇目进行三分钟朗诵表演,表演完毕即可离场,由评委现场打分,按分数高低决出15-20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由“中华经典诗文朗读与讲解”、“备稿演讲”两部分组成。“中华经典朗读与讲解”篇目的范围为《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朗读题库(2015)》(见附件)中的作品,请选手选取其中一个篇目进行脱稿朗诵(时间不超过3分钟),并进行讲解(时间不超过3分钟),总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备稿演讲”题目的范围为《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演讲题库 (2015)》(见附件)中的话题。要求选手选取其中一个话题,自拟题目,进行备稿演讲,备稿演讲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同时颁发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委员会获奖证书。

七、竞赛报名

(一)参赛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赛方式

个人自愿报名,或由二级学院推荐报名,或由社团集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竞赛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18日。

报名方式:

(1)下载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发至zufespokenchinese@163.com

(2)关注“浙财之声”微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八、竞赛管理人员

竞赛初赛裁判组:

裁判组负责竞赛规则的解释以及初赛的现场管理及仲裁工作。咨询电话:田嘉哲15168341167(短号671167)。

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人文学院      

浙财之声校广播台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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