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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九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2009-09-25 11:27:37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杭州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及规定,为做好新兵征集基础工作,确保所送新兵质量,现将我校2009年度征兵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是已经取得高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男性大学生,学生应征入伍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二)年龄条件:200912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

(三)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政联字[2004]13号)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字[2003]2号)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兵役登记对象

我校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且年龄在200912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的男性大学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文华、下沙两校区人武部报名登记。

三、兵役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924日开始进行登记、核验,1023日登记、核验结束。

登记地点:下沙校区行政楼115室,联系电话86735915;文华校区行政楼318室,联系电话88922757

四、要求

国家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不仅是进一步提升我国兵员质量,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实施科技强军战略,加强国防建设的需要,更是国家关心和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又一重大举措。因此,各二级学院要把征兵登记工作与解决大学生就业工作相结合,务必将相关要求、时间节点通知到每个学生,把工作做细做扎实。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比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财经学院人武部

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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