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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1-05-24 10:11:24

我校首届MBA学员将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成为MBA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背景;
2.具有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3.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近3年在国家一级刊物(参照《浙江财经学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最新标准)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
2)近3年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承担20万元以上的横向研究项目1项;
3)有比较丰富的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
二、时间安排
1527之前教师向本人学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相关二级学院提出审核意见。
2531前,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MBA教育中心。
363前校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
 
 
 
MBA教育中心
            2011523

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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