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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告

2010-03-22 11:38:18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升我省的原始创新能力。201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注重自由探索与青年人才培养,按照“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组织本年度项目申请的集中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指南
      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向全省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二、项目类型
     本次集中评审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专项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须正式受聘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且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课题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
      5.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6.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申请指南(见附件)。
     四、申请书填写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6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格式。网上填报操作指南和2010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请到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申报专栏下载。
       2.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注:内容必须与上报的电子文档一致,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推荐表一份)。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按照《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申请经费中的管理费不能超过5%,人员费不能超过15%。
       4.如果项目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记载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申请书应围绕有限目标,针对重要科学问题做深做透,切忌“大、空”。
      五、信息公开
      如果项目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简表、结题报告等内容将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公开。申请书不得含有国家秘密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六、集中接收时间
       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至2010年4月26日止。请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材料的网上填报、审核与提交工作。
     七、联系方式
    各学科项目管理员及联系电话:
      赵玉索:分管医学与医药科学、管理科学
     电话:0571-85214970,E-mail:zhaoyusuo@zjinfo.gov.cn
     徐  敏:分管材料与化学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
     电话:0571-88212789,E-mail:xumin93@zjinfo.gov.cn
     钱  昊:分管信息与工程科学领域、 能源与建筑科学
     电话:0571-88212603,E-mail:qianhao@zjinfo.gov.cn
     李志兰:分管数学与物理科学、农业与生物科学
     电话:0571-88867816,E-mail:zhilanli@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3.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一般项目支持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与源头创新的科学研究,发现新人才、培育新思想。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主持一般项目:
(1)2009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资助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的;
(2)正在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与优先主题项目,且2010年3月15日前未能结题的;
(3)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经费达到200万元的。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和正文两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参考文献”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一般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三、研究期限: 2-3年。
四、资助强度: 5-10万元。
五、2009年度资助情况
一般项目申请4176项,资助率为15.7%。
 

附件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重点项目要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发挥中青年学术骨干的作用,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申请重点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和正文两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参考文献”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三、研究期限:3-4年。
四、资助强度:35-40万。
五、2009年度资助情况
重点项目申请376项,资助率为10.9%。

附件3:
 
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称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作为我省基础研究杰出人才的孵化器,其主要培养目标是:获资助者能够成长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等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计划的承担者,尽快步入国家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的行列。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应当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3.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团队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和正文两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影响”、“申请者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不超过10篇)、主要获奖成果(不超过5项)目录”、“拟开展研究报告”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依托单位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提出推荐意见(注:推荐表请从申报专栏下载),并将签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与申请书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三、研究期限:3-4年。
四、资助强度:一般为35-4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2009年度资助情况
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申请185项,资助率为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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