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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拍摄的通知

2012-12-10 15:04:16

各班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商议,定于1217上午900在教学楼C110拍摄2013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因拍摄速度较快,请各学院通知2013届毕业研究生(2010级)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拍摄地点。其中,财政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学院研究生于845之前到场,经贸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研究生于945之前到场。拍摄专业严格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财政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会计学、金融学、企业管理、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汉语言文字学、英语语言文学。同一专业拍摄顺序严格按学号先后进行。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与毕业研究生的学历授予工作密切相关。毕业研究生如不准时到场拍摄,将造成学历信息缺失并无法上传至教育部学历管理系统,最终导致学历无法认可。因此,请各毕业研究生准时前往,非不可抗力不予请假。无故不到场拍摄者,后果自负。

3.各班班长需做好拍摄顺序登记、拍摄信息核对等工作,并将《浙江财经学院2013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单》等相关材料于拍摄当日上交刘鹏,一并上交研究生处。

4.每人交纳拍摄费用15元,由各班长交至刘鹏处,于拍摄当日上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2.12.10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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