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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四批通识教育课程的通知

2016-03-14 13:30:36

                                                           浙财大教通[2016]1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5-2016学年教务处工作安排的和《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浙财大〔2013〕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逐步改造培养方案中现有的公共素质板块及课程,建设具有浙财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现安排2016年通识教育课程的征集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

    一、通识教育板块构成及建设

结合学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计划将原有的公共教学平台中的公共素质板块升级改造成通识教育板块和技能提升板块,建设工作分两批进行,在两年内完成。第一批安排在2016年上半年进行,第二批安排在2017年上半年进行。届时,原公共素质板块及板块内的课程将停止使用。

其中,通识教育板块课程旨在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着眼于使学生成为“全人”,融合价值塑造、通用能力培养、核心知识获取为一体;技能提升板块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专项技能。

通识教育板块由科学精神与技术进步板块、人文素养与审美艺术板块、社会认知与国际视野板块和管理智慧与创新创业板块组成。

二、通识教育课程来源及要求

1.通识教育板块中的课程来源由校内课程资源和校外课程资源组成。本次校内课程资源征集申报分为现有公共素质课程优化申报和自主设计课程申报,尤其注重现有公共素质课程优化、改造的申报工作。 

2.教师可限申报一门课程,已立项的通识课程负责人不可以作为本次通识课程负责人申报,学分规格为1~2学分。关于课程的各项要求请参见《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浙财大〔2013〕142 号)的文件。

三、报送方式

1.经学院组织初审,每学院向学校推荐上报不超出6门的通识教育课程。

2.4月15日前将通识教育课程开设申报表(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交教务处129室,同时送交电子文档。邮箱:xsjwc@zufe.edu.cn。

四、立项数量及建设经费

 1.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学院上报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不超过15门。

 2.根据学校核准的本年度通识教育课程预算,拨付课程建设经费。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

    2.浙江财经大学第四批通识教育课程征集背景说明

    3.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开设申报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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