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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及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4-09-12 08:53:59

各学院、各部门:
为积极推进我省教科研工作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及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要求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4年9月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各学院、部门必须在10月8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迟于申报截止日期的不进入本次评审。
2.复审:复审前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3.评审: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4.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2项。
(四)其它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四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
(3)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六份)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3.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二、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工作要求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将组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15年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以及体卫艺专项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2.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申报,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名额
我校重点课题限报2项,2015年度规划课题限报10项。
(四)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课题申报·活页表》(一式六份),请于2014年11月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以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

20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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