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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0-2008年间立项未出版的省级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书稿进行清理的通知

2010-01-08 14:55:42

关于对2000-2008年间立项未出版的省级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书稿进行清理的通知

浙社科联发[2009]51

各有关单位、有关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著作的规范管理,督促作者按计划按要求及时出版书稿并上报省社科联,现决定对2000-2008年间立项未正式出版或未上报的省级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书稿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0-2006年间立项并获资助的书稿,截至20102月底不能正式出版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省社科联追回已拨经费。

22007-2008年间立项并获资助的书稿截至20102月底仍不能出版的,由作者提出延缓申请,填写《浙江省省级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书稿延缓出版申请表》,详细说明出版进展情况、延缓原因及申请出版时间,附出版合同或出版社关于延期出版情况的说明,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社科联审批。

延缓批准后仍未在2010年底前出版并上报20本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省社科联追回已拨经费。

 3、已出版但未向省社科联上报20册样书的,请于20101月底前到省社科联学会处办理上报手续,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著作内容简介(包括学界评价)等。 

4、出版的著作未达到省社科联的预定要求,如未在书上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字样等,省社科联有权在网上通报批评直至追回已拨经费。

5、著作权出现争议的,省社科联有权中止、收回资助,待裁决结论明确后再予以处理。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浙江省省级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书稿清理工作,并对本单位的清理工作作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于20101月底前将《资助书稿延缓出版申请表》、科研处书面报告等材料统一报送省社科联学会处。

省社科联学会处联系人:马少华;联系电话:8705049987053205;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二号楼3047室(邮编310025);E-mailzjsslxhc@vip.163.com;网址:www.zjskw.gov.cn

 

附:1.浙江省省级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书稿延缓出版申请表

    2.2000-2008年省级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书稿未完成情况汇总(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0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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