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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章程)

2009-05-11 14:15:17

 基地性质

本基地是经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委员会评审、省政府批准的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第二条  基地宗旨
本基地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理念下,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相结合”(即“两结合”)的发展思路,秉承“学科发展为地方财税改革服务、科学研究为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服务”(即“两服务”)的发展目标,以公共财政现实与前沿问题为研究中心,推出科研精品,凝聚学科特色,提升发展水平。
第三条 组织架构
基地负责人:负责召集基地专家学术委员会会议,指导制订基地发展规划并确定年度研究任务,召开高水平学术研讨会等。
基地首席专家:对基地建设和研究工作进行科学指导,并对年度基地课题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中心执行主任: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学术秘书处兼行政秘书处:负责基地日常运行、资料整理和咨询服务。
信息中心兼网站编辑部:负责基地图书资料采购、管理以及网站建设事宜。
学术委员会:聘请校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审议基地建设方案、研究选题、指导基地建设计划的具体实施。学术委员会是研究基地的学术研究指导机构。
第四条   研究团队
 基地学术研究队伍由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组成。
第五条   研究方向
本学科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和浙江财政税收改革的客观需要,确定了如下三个重点研究方向:
1.地方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围绕地方财政体制、农村公共产品提供、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2.公共收入政策与制度研究:本学科方向围绕政府财政需求、公共收入、经济发展这根主线展开研究,以公共收入为中轴,向政府和企业两头展开。
3.公共支出政策与管理研究: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以重大民生问题为选题,以服务地方财政经济发展为宗旨,集中研究公共支出规模、结构及其绩效管理的有效机制及其制度安排等理论与实践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术活动原则
本基地把服务浙江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产出重大科研成果作为基地建设的首要任务。
本基地长期研究项目和短期研究项目相结合,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先进性。
本基地研究人员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讲求学术研究规范,相关研究人员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均应署本研究基地名称。
第七条   财务管理
按照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有关管理制度,本基地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图书资料及设备采购等。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有关规定,本基地实行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科研考核和资助制度。
第八条 建设目标
跟踪学科前沿,把握学科方向,突出研究特色,以地方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为基础,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特色,在建设期内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具有创新意识和发展后劲的学术队伍,完成一批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科研项目,取得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学术成果,使财政学科保持省内领先、达到国内一流的学术水平,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博士学位点的要求,把基地建设成为对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贡献的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学术研究、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 

第九条    

本章程自20091月起生效和实施。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本基地学术委员会。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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