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4〕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9日--11月14日,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4日下午16:0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在完成审批程序后上报学校审核。
联系电话:86731179
地点:1号学院楼427办公室
邮箱:189651162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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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