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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毕业生暑期户籍迁移事项的通知

2013-07-05 10:04:52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在学校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统一迁出工作基本完成(迁出量达到迁出总量的96%以上,已符合属地派出所90%的要求),暑假期间毕业生可直接前往白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具体事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需要的材料:

1、回原籍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

2、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

二、往届生户口迁出所需准备材料(本科):

1、回原籍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

2、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清单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

三、往届生户口迁出所需准备材料(研究生):

1、回原籍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原籍父母户口本、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原户口本上有该学生的迁出记录)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

2、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清单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

涉及户籍迁移(含教职工)的其它问题,可以联系白杨派出所(电话87283140),或学校保卫处负责办理户籍的寿老师(电话8673591587557110转)。

 

                    

 

 

浙江财经大学保卫处

                                     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
201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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